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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认定活动的通知
滁价协〔2024〕07号
[ 字体: ]作者:协会秘书处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0日

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个人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造价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个人认定办法(修订)》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个人认定活动,现将认定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活动面向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滁价协)会员开展,滁价协单位会员及其个人均可自愿申请认定。

二、申报要求

1.优秀企业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企业符合《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认定办法(修订)》的申报条件(以申报截止日为准);优秀个人以个人进行申报,在认定周期内无违纪违规行为,所在单位及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签署推荐意见。

2.优秀企业和个人申报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企业的造价咨询收入及纳税额排序以向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的2023年度造价咨询业务收入及纳税额数据为准。

3.优秀企业和个人认定还应满足《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个人认定办法》中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和个人需按照《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个人认定办法(修订)》及评分标准进行申报。

2.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在地企业和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推荐至滁价协。

3.滁价协成立认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定,认定专家从我省及各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库中抽取。

4.企业和个人申报时提交的业绩、获得的荣誉等信息以及认定名单将在滁价协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后公布认定结果。

四、申报时间

1.市本级企业和个人自即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认定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

2.各县(市)企业和个人自即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前提交认定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初审并推荐上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认定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认定活动,确保认定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诗然

联系电话:0550-3042728

电子邮箱:ahczzjxh@126.com

地址:滁州市建设大厦六楼606室

 

 

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附件1:优秀单位认定申报表.doc

附件2:2023年度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用优秀单位认定评分标准.docx

附件3:优秀个人认定申报表.doc

附件4:2023年度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个人评分标准.docx

附件5:2023年度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认定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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