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与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2023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建稽函〔2023〕134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执业人员。
二、检查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49号发布,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
(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2014年8月21日发布,2022年3月25日修正);
(四)《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五)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的政策依据。
三、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情况。查阅企业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以下情况:1.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2.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以给予回扣、低于成本收费等方式承接业务;4.是否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5.是否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6.是否执行项目所在地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7.是否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8.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是否在成果文件上签字或盖章。
(二)监督检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继续教育情况。查阅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现场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查看是否有以下情况:1.出租、出借、转让注册证书;2.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4.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5.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6.是否根据执业范围在本人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7.是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
(三)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成果文件为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检查成果文件的档案立卷标准是否符合要求,签章是否完备,质量控制制度是否落实;计价依据和计价模式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成果文件中工程量、计价、取费的计算及计取是否正确并符合规定;计价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省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规范规则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28日)。
各企业按照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并于8月30日前将《2023年度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自查表》(附表1)及《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统计汇总表》(附表2)上报至属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二)监督检查阶段。
1.县(市)级检查(2023年9月4日-9月15日),各县(市)住建局对本县(市)区域内造价咨询企业按不小于30%比例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总结于9月18日前上报至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市级抽查(2023年9月4日-9月28日),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成立执法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10%比例进行抽查。
(三)整改通报阶段。
受检企业于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将整改报告上报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10月30日前总结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本次检查结果与信用评价挂钩,对检查情况良好、市场行为规范的企业予以表扬;对检查中不予配合、拒绝提供资料、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企业将给予通报并信用扣分;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依法予以查处。
五、检查要求
(一)各县(市)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检查工作。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认真组织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及时、准确地提供检查所需要的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记录检查情况,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宴请、娱乐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廉洁工作。
(四)联系人:王瑾;联系电话:0550-3024069。
附表1:《2023年度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自查表》
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项目统计汇总表》
2023年8月10日
附件:
附表1:2023年度滁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自查表.docx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注册执业人员“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的通知.doc